2008年是我校处级干部换届后的第一年,为了加强对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我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情况,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我校有关文件精神及处级领导干部岗位职责的要求,现就2008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坚持党管干部、群众公认、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注重实绩、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个体考核与班子整体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通过考核,进一步建立健全处级领导干部监督激励机制,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我校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以处级领导班子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为主要依据,重点考核处级领导班子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
1.思想政治建设:包括理论学习、政治方向、工作作风、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
2.领导能力:包括总揽全局、科学决策、统筹协调、开拓创新、科学发展、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等能力。
3.工作实绩:包括完成目标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所取得的绩效,在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的突出工作成绩和贡献等。
4.党风廉政建设:包括廉洁从政、履行廉政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
1.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处级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内容结合本单位(部门)的实际撰写述职报告,要突出工作实绩,明确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同时根据学校整体部署,提出2009年工作思路。
2.工作述职:处级领导班子分别在本单位和学校进行述职。在学校述职时,各学院由院长进行党政领导班子述职,时间不超过15分钟;机关处室、业务服务单位由主要负责人述职,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参加学校述职会议的范围:全体校领导,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机关处室、业务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
3.民主测评:处级领导班子在本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同时在学校机关处室、业务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范围进行述职互评,互评工作由组织部负责。
4.考核结果的确定:考核结果根据本单位民主测评和学校互评结果综合考虑,由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5.考核结果反馈:根据考核结果,学校将采取适当的方式向各单位进行反馈,根据反馈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评价等次。
以处级领导干部管理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为主要依据,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处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1.思想政治素质:包括理论学习、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
2.组织领导能力:包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发现人才、培养干部、知人善任的能力;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还要重点考查其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3.工作作风:包括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态度与奉献精神,坚持原则与求真务实以及工作纪律和勤奋敬业等方面。
4.工作绩效:包括完成任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所取得的绩效、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以及突出的工作成绩和贡献等方面。
5.廉政建设:包括正确行使权力、依法依纪办事、廉洁自律、艰苦奋斗、勤政为民、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等方面。
对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与教职员工的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1.工作总结:处级领导干部对照本人的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根据考核内容的要求,对自己在2007年9月以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写出2000字左右的总结并打印成稿,报组织部。
2.工作述职:各单位召开述职会议,进行考核动员。处级领导干部作个人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应根据考核内容实事求是地汇报个人情况,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和不足,事实清楚,简明扼要。
参加述职会议的范围:教学单位为全体教职员工;机关处室一般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支部及部门全体人员参加,由机关党委组织;图书馆、后勤处可由本单位骨干和群众代表参加,人数一般不少于本单位职工总数的二分之一。
3.民主测评:领导干部述职后,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根据考核内容和干部履行职责情况,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填写处级领导干部考核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由所在单位(部门)党组织负责。
民主测评表填好后,由工作人员当场清点并密封,报送党委组织部,由组织部统计汇总。机关处室由机关党委统计汇总后报组织部。
4.考核结果的确定:考核结果评定由各单位根据本人述职和群众民主测评综合考虑,提出评定结果等次,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研究确定。
5.考核结果反馈:根据考核结果,学校将采取适当的方式向各单位及处级干部进行反馈,根据反馈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
考核结果划分为4个等次,即: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很好地完成预定的工作任务并有所创新,工作成绩突出。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领导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清正廉洁。
民主测评优秀及称职票在75%以上并且优秀票不低于35%,机关职能部门民主测评优秀票在67%以上。
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预定工作任务,取得工作实绩。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组织领导能力较强,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能做到廉洁自律。
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预定工作任务,工作实绩一般。思想政治素质一般,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民主测评优秀票和称职票达不到67%,且不称职票低于33%。
工作不负责任,给学校和本单位工作造成较大损失;主要工作任务没有完成,工作缺少实绩;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在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基层或群众意见强烈;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违纪、违法、受到处分。
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3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干部聘任与职务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新提拔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的重要内容。
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总结、述职、民主测评。并于测评当日将述职报告、民主测评表报组织部。(2009年1月7日前请将述职时间、地点报送组织部)
2.各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和机关处室、业务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进行处级领导班子工作述职交流和民主测评,时间另定。
3.寒假后开学第一周,组织部向各单位反馈民主测评结果,各基层单位确定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等次的建议,报送组织部。
组织部汇总情况并向校领导汇报,由校党政领导与学校岗位聘任考核委员会审定处级干部考核等次,并对优秀等次处级干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在校党委和学校岗位聘任考核委员会领导下,由组织部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各单位考核工作由基层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附:《天津师范大学2008年度处级干部考核等次基层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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