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天津高校学生
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建设高素质高校学生党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天津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紧紧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全过程,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以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党员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育培养为重点,以完善管理服务为基础,以健全工作制度为保障,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大学生党员队伍。
2.基本要求。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置于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更好地服务于高校科学发展、服务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2)坚持教育引导,育人为本。把学生党员发展的过程作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积极主动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使学生中的先进分子牢固树立祖国观念、人民观念、党的观念和社会主义观念,不断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
(3)坚持党员标准,严格程序。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严格发展党员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确保新党员质量。
(4)坚持从严管理,健全机制。注重把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与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服务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新机制、新办法。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使每一名学生党员置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约束监督之下。
(5)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活力。认真研究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特点、规律,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使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始终体现时代要求,不断提高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重点工程
1.实施优秀学生“源头工程”。着眼于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大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把学生中更多的优秀分子凝聚在党的周围,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筑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基础。
2.实施学生党员“先锋工程”。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目标,切实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服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队等形式,组织学生党员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引导学生党员争做理想远大、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先锋。
3.实施学生党支部书记“领航工程”。着眼于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学生党支部带头人队伍,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热心于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教师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学生党支部书记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4.实施党建组织员“提升工程”。着眼于建设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当、专兼结合、作用突出的组织员队伍,健全完善选聘、培训、激励等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组织员的参谋协调、工作指导、业务把关等作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和党委建制的院(系)党组织,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同时可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组织员。
三、主要措施
1.明确高校学生党员标准。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坚持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相结合,防止简单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主要条件。重点考察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思想方面。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积极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没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言论和行为。
(2)道德品行方面。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加强道德修养,注重道德实践,始终保持积极的人生态度、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康的生活情趣;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行为;严格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未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学习学业方面。始终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珍惜时间,学习勤奋刻苦,按时完成规定学业;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良,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研究生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
(4)能力素质方面。坚持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结合,既刻苦钻研理论又努力练就过硬本领,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社会责任感强;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具有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综合素质好,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50%。
(5)现实表现方面。关心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年)级、学科(项目)团队等集体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正直,诚实守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团组织推优、党员群众推荐、民主评议结果等均位居班级前列。
2.建立全程培养教育体系。坚持把培养教育贯穿于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分层培养、分步衔接的培养方式,切实加强学生入党前、入党中和入党后教育,努力实现组织入党和思想入党的统一。
(1)注重新生入党启蒙教育。以提高对党的认识、激发入党热情为重点,坚持早发现、早教育、早培养,克服“坐等上门”思想,以新生入学系列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学第一课、校史教育、军训锻炼、谈心谈话等方式,广泛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及时发现基本素质好、有培养潜力的好苗子,引导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扩大入党申请人培养覆盖面。以端正入党动机、扩大受教育面为重点,以网上党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班(年)级党章学习小组等为载体,通过专人谈话、思想汇报、上党课、听报告、观影、参观、研讨等方式,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强化入党前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拓宽教育渠道,让有入党愿望的学生都能接受培养教育。入党申请人必须经过6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条件成熟的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3)强化入党积极分子实践锻炼。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院(系)分党校为阵地,通过党校团校培训、落实培养联系人责任、交任务压担子、参加志愿服务等方式,在实践锻炼中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使他们在学习和实践中尽快成长和成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4)严格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以严把入口关、从思想上入党为重点,以学校党校为主、院(系)分党校为辅,通过组建党课培训师资队伍、制定培训大纲、编写培训教材等方式,切实抓好发展对象入党前集中培训,教育引导他们以实际行动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没有经过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5)加强预备党员转正前培训。以增强党员意识、确保新党员质量为重点,以学校党校为主阵地,通过举办入党宣誓仪式、集中轮训、专题辅导、座谈交流、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预备党员培养教育,使他们牢记入党誓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没有经过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转正。
(6)抓实党员经常性教育培训。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为重点,以学校党校、院(系)分党校、党员活动室、党性锻炼基地等为阵地,针对不同类别学生党员特点,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以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日、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激励作用明显的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党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不断提高。学生正式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3.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优,全面推行发展学生党员“四公示三投票二预审一测评”制度,进一步扩大民主、完善程序,增强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信度。
(1)“四榜公示”。认真落实党员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四个环节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监督电话、受理部门和接待时间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接到质询的,由具有审批权限的党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2)“三次投票”。进一步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三个环节,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团支部根据民主评议、得票结果等情况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并报院(系)团委审核后,向党支部推荐;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实到会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3)“二级预审”。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前,院(系)党委对经支委会研究拟同意接收的新党员或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预审,并形成是否接收或转正的意见。高校党委组织部门组织力量,对经院(系)党委预审通过拟同意接收的新党员或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严格审查。没有经过预审或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履行发展或转正手续。
(4)“民主测评”。支部大会讨论学生预备党员转正并报上级党委预审前,应组织预备党员接受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工作由院(系)党组织负责,相关党支部组成民主测评小组召开测评会议,可邀请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师生代表列席。民主测评过程可分为个人陈述、现场问答、民主评议三个环节。测评对象面对党员和师生代表就理想信念、党的知识和预备期表现等情况接受询问,测评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结果作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
4.强化学生党员管理服务。坚持严格管理与真情服务相结合,使每一名学生党员在党组织这座熔炉中锤炼党性、激发活力、增长才干,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根据学生党员特点,开展开放式、互动式党内活动,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效果。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定期集中开展学生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
(2)拓宽党员管理服务途径。积极推进高校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创新学生党员服务同学、服务集体、服务社会的方式,通过开展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为学生党员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对外出学习、实习的学生党员,学校党组织在其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加强对出国(境)学生党员管理工作。
(3)做好新生党员接续管理。坚持关口前移,结合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对新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和入党材料提出明确要求。新生党员入校后,及时对他们的入党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于审查合格的新生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性锻炼。对新生预备党员,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进行教育和考察。新生党员在入校后半年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8学时。
(4)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帮助毕业生党员解决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通过举办毕业前集中培训班、上好在校期间的最后一堂党课、过好最后一次组织生活、我为母校建言献策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毕业生党员思想教育工作,使他们在带头就业创业、文明安全离校等工作中站好最后一班岗。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重点做好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毕业生中出国留学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防止出现“口袋党员”。
四、组织领导
1.完善工作机制。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范畴,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等协同配合,院(系)党组织贯彻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学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学生党支部相互衔接的工作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强化基础保障。要加强高校党校建设,建立健全两级建校、分层培养的党校教育格局,使党校的人员配备、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材建设、经费投入得到保证。有条件的高校可通过开设党课类选修课程、建设网络党校等方式,扩大党校教育覆盖面。要将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要为学生党员开展活动提供必要场所,建立多种形式的学生党员党性锻炼和实践服务基地。
3.加强指导检查。高校党委要根据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现状和发展需要,研究制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听取院(系)党组织工作情况汇报,确保当年11月底前完成全年发展党员任务。要强化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完善定期分析和指导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把关不严、唯学习成绩论、入党后教育管理脱节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