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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校2007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2008-04-03 18:01    

致我校2007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同学:

你好!时光如梭,在这里你度过了美好的大学时光,即将进入人生中一个新的里程。在毕业来临之际,为保障正确接转你的党员组织关系,我们把有关接转组织关系的注意事项以问答的形式向你作一介绍,请你认真学习相关内容,并认真写好回执,由学院于2007年6月10日之前统一送到组织部。

一、关于接转组织关系的基础知识

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性是什么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认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3.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哪些

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三种,即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和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4.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5.什么时候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因工作调动、参军、学习、转业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地区或单位调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为了使其方便地在党组织中生活,也为了便于党组织对其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相应地改变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及时地将其组织关系从原来所在的基层党组织转移到所去地区或党委的基层党组织。

二、根据我校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具体情况,提出几点说明

1.学生党员毕业,必须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毕业生集中离校期间,由所在学院党组织集体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转移手续。

2.毕业生本人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按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所写单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为:本市7天,外省市60天。逾期不转移,介绍信自行作废。

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3.毕业生党员离校时暂时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原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党组织,也可以将组织关系转移到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也可以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但在转移组织关系前一定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入。

4.为便于准确开具介绍信接收单位的名称,凡属教育口以外的分配单位,比如分配到部队、机关、某公司等非教育部门的,请本人事先与接收单位的组织或人事部门联系,确认自己的组织关系开往何处,并在介绍信上注明。以免给接转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5.如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书写有误或因分配单位有变化的,需重新开具党员介绍信的,本人应持原介绍信、就业报到证或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的就业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返回学校组织部办理有关手续,介绍信超过有效期,将不予办理。

6.当你在接转组织关系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立即返回学校或拨打电话23766350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和你共同研究、解决问题。

天津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07年5月

回 执

已收到《致我校2007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通过认真学习关于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相关内容 ,已经了解和认识到转接组织关系的程序和重要性,今后在接转组织关系的过程中,由于个人原因延误转接组织关系的,由自己承担责任。

本人签字:

学院党组织(盖章)

2007年 月 日

图 片:无

已添加附件:200843180113致我校2007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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