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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党组织工作评估的实施意见
2008-04-03 17:55    

关于基层党组织工作评估的实施意见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保持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促进我校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校党委决定于2007年6月对我校各学院基层党组织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对象包括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及学院所辖基层党支部(重点为在职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基层党组织工作评估的重要意义

搞好基层党组织工作评估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夯实基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务求实效”的评估方针,突出抓好“两基一创”(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性工作和工作创新),切实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要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工作评估,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制定整改措施,把健全和完善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与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推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更好地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层党组织工作评估的步骤要求

做好对基层党组织的评估工作,应主要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即:基层党支部开展自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基层党支部进行评估,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下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基层党委”统称)开展自评和学校党委对基层党委进行评估。

(一)党支部自评及评估工作

1.党支部自评

各个基层党支部要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工作评估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参照《天津师范大学党支部评估指标》(见师大党发﹝2005)30号文件),进行自评打分。重点是检查贯彻落实《天津师范大学教师(学生)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使用《天津师范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手册》的情况。最后写出党支部工作自评报告(主要包括党支部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绩、主要不足及整改措施),连同打分表一并报所在基层党委。

2.基层党委对基层党支部进行评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召开党委、党总支委员扩大会(扩大到支部书记),听取各支部汇报,对照评估指标进行打分测评。然后针对各个支部的情况进行讨论,找出工作中的特色之处和薄弱环节,形成评估意见,并进行正式反馈。

3.基层党委对基层党支部评估情况形成报告,报送党委组织部。

(二)基层党委自评及评估工作

1.基层党委自评

在自评前,要认真准备好评估指标的各项支撑材料。在评估中,评估指标要素要有实实在在的支撑材料,主要是近三年实际工作中积累的资料、获得的成果以及建立的规章制度等。在此基础上,各基层党委要对照《天津师范大学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评估指标》(见师大党发﹝2005)29号文件)中7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45个测评要素的要求,填写评估要素表,逐项作自我评价和自我打分。(考虑到各单位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如存在着某些评估指标或要素不适合某个单位的情况,在评估时可不计该项或要素的分值,评定其总分时,作换算处理)。在此基础上形成各基层党委的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是全面自查和深入总结的成果,主要包括基层党委的基本情况、主要成绩、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落实情况、主要不足及整改措施。自评报告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字数一般在3000-5000字。自评报告和评估要素表经基层党的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党委组织部。

2.学校党委对基层党委进行评估

学校成立考评组,对基层党委进行评估。考评组首先审阅基层党委的自评报告和评估要素表;然后召开各基层党委评估工作会议,由基层党委书记在评估会上进行自评工作汇报;听取报告后,学校考评组向参会人员发放考核要素表,进行民主测评。参加评估会议的人员范围是:教职工人数50人以下的单位全体教职工参加,并吸收学生代表;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参加人数应不少于在职教职工总数的60%,参加人应包括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委委员、支部书记、在职党员、系(教研室)主任、教代会主席、教师代表,并吸收学生代表。评估工作会议由校考评组组长主持,会后考评组还要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有关材料等形式进一步了解情况。重点查阅学院近一年来形成的党政联席会记录、党委会会议记录、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记录、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手册、党支部工作手册、入党申请人档案以及相关制度材料。

考评组成员举行会议,对考评情况集中进行综合分析与核查,对照测评要素逐条打分, 并初步形成评估工作报告,经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评估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将评估结果和评估意见反馈给受评基层党委。

(三)总结整改

按照考核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受评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针对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根据本单位实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在接到反馈意见后的一月内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受评单位要做好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工作评估的领导,学校成立基层党组织工作评估领导小组,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贯彻“夯实基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务求实效”的评估方针,本着“重在建设”的精神,开展对基层党支部和基层党委自查自评工作。根据评估指标要求,凡尚未建立或不够健全、规范的工作制度和规则,要尽快制定和完善,对工作的某些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加强,促进基层党组织工作上水平。

附件1:2007年基层党组织工作评估时间安排

附件2:天津师范大学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评估要素表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07年3月26日

图 片: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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