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4年5月5日学校党委常委会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之后,5月12日,我校在办公楼多功能厅召开会议,校党委书记杨庆山做《条例》培训,校党委副书记宋德新主持会议,全校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和组织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杨庆山书记在培训中深入解读新修订的《条例》,结合新旧条例的对比,梳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要求和新变化。他强调,新修订的《条例》是中央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修订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章程,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集中学习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加强各方面的监督落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的标准,做好我校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针对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即将开展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宋德新副书记指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是我们党从严治党、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市委关于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有关要求,切实端正态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督促本部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自觉如实地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负责任地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会上,演示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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