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法学院学生党支部紧密结合“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要求和部署,围绕我校2008年《关于开展“高举旗帜,科学发展——质量·服务·创新”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的相关安排,在南开区人民法院建立了我市第一个大学生党员法律义务服务基地。揭牌仪式于2008年6月6日上午在南开区人民法院隆重举行,天津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刘祥君、学生处副处长吴春发,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吴虹(主持工作)、法学院副院长阮大强、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袁胜利,南开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幸、立案庭庭长张秀兰、副庭长刘玉梅一同出席了此次活动。每日新报、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了报道。